施工现场签证是投资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承包商,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现场签证不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具有临时性和无规律性特点,涉及面广,如隐蔽工程、材料代用、施工条件变化、设计变更等,故而在项目
施工现场签证是投资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承包商,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现场签证不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具有临时性和无规律性特点,涉及面广,如隐蔽工程、材料代用、施工条件变化、设计变更等,故而在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现场签证并最终以调整价款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
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现场签证错综复杂,问题百出,致使施工现场签证价款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加,成为工程结算超预算的原因之一。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把关对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工程签证程序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上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二、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三、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应注明增加部分费用的处理意见。
四、设计变更一般经由项目管理组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合符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项目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重大变更经报主管处领导阅批后进行。
五、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签证均需通报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具原始凭证,监理、审价及相关管理人员任何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处长在内)未经签证程序签署的签证均为无效签证。所发生的工程签证应及时处理,一般不得超过7天。
六、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分发到以下单位和人员: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价单位、主管处领导、处资料室、预决算员和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
工程签证包含的内容现场签证是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正式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它不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也不像设计变更文件有一定的程序和正式手续。它的特点是临时发生,具体内容不同,没有规律性,是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也是影响工程投资的关键因素之一。
一现场签证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经济签证(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2)零星工程。(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4)隐蔽工程签证(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价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2、工期签证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
二现场签证的重要作用工程结算主要依据有: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定额以及阶段资料汇编等法规性文件,而现场签证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
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的工程,结算时更是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现场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作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并依据正确的计算索赔费用。
现场签证的处理是工程施工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我们接触的工程签证,或多或少存在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另一方面是参加建设的各方(包括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不够重视。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应当签证的未签证,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等,发生的时候应当及时办理。很多业主在施工中随意性较大,施工中常改变一些部位,既无设计变更,也不办现场签证,待结算时发生补签困难,引起纠纷。
2、有一些施工单位不清楚哪些费用需要签证,缺少签证意识,进行不规范的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现场签证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3、违反规定的签证,有些业主没有配备专业的投资控制人员,不了解工程造价发生的有关规定,个别施工单位就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一些违反规定的签证,这类签证也是不能认可的。
把好现场签证关是监理投资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一名投资控制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熟悉合同,把熟悉合同作为投资控制工作的第一步,应特别注意有关投资控制的条款。因为在很多合同中,业主会根据自身的条件和要求约定一些特殊条款,比如,有一个项目要求合同和现场签证必须有总监签字才能生效,无总监签字的现场签证是不能作为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2、及时处理,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点,很多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如基础土方工程,还有一些在施工过程中拆除,如临时设施。另一方面参加建设的各方人员都有可能变动。因此,现场签证应做到一事一签,一次一签,及时处理、及时审核,并填签证费用审核表,计算费用,上报业主,和业主多沟通,当好业主的参谋。
3、严格控制投资是控制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严格审核现场签证就能避免违反规定的签证出现。应当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造价专业的知识,熟悉定额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从专业的角度审核签证是否合理、正确,是否实事求是。
如何对施工现场签证把关签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各方应委派 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管理。对于较重要的项目, 应由造价工程师跟踪审计,从立项、签订合同、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 工程预结算、财务决算等全过程造价管理,以使工程造价在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施工阶段对现场签证应采取一些必要的控制措施一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一)组织措施。建立机构,制定制度和运行机制,明确监督和控制人员的任务和职责,不断完善项目管理组织保证体系。业主项目管理班子应对项目投资控制进行跟踪管理。要达到有效控制,必须不断提高签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应用组织措施时,应处理好以下几点:
1、现场签证必须要有各方主体(业主、监理、施工等)代表签字,同时签证单由几方建设主体各保留一份,结算时由业主亲自交给审计单位;
2、凡定额及有关文件中已有规定的项目,不应再另行签证;
3、现场签证的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要明确。
4、现场签证一定要及时,不得拖延到结算时才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二)技术措施。1、现场签证应淸楚明确,否则会为结算留下隐患。清单中己有的项目且工程量没有增加或减少的不予签证,发生的措施费用是在承包商应考虑的范围内不予签证,发生的项目风险属于承包商应考虑的范围内不予签证。
2、隐蔽工程环节。在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投资控制过程中,尤其要把好隐蔽工程量签认关。
隐蔽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完以后即将被覆盖的工程部分签证。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少将难以完成结算。因此应特别注意搞好以下几方面的记录:①基坑换土、材质、深度、宽度记录;②孔桩填芯深度;③基槽开挖验槽记录等;签证必须真实和及时,不能事后补签。
(三)经济措施。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业主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业主违约,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需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
1、工期延误赔偿的相关签证。按索赔程序原则审核索赔的成立条件,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监理签证、业主审定。
2、材料单价的签证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办理材料单价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
对于所签证的材料单价是否包括材料采购保管费、运输费的应注明,避免结算时重复结算。
对于需要办理签证的材料单价,最好双方一起作市场调查,如实签明材料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等。
(四)合同措施。1、加强合同签订时的管理,若招标文件中对合同主要条款,特别是工程结算方式或价格调整方式描述不够清楚的地方,建议尽可能在合同中明确如下内容:①工程遗漏项目的补充原则;②工程量调整的原则和计算方法;③材料价恪调整的原则和方法;④工程保险、履约担保等风险防范的内容;⑤综合单价调整的原则和计价方法;⑥措施费用调整的原则和范围;⑦工期变化对综合单价影响的调整原则等。
2、遇有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错误,如承包商已经开工、下料或购料时,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项目或修正项目,原图纸不变的不要重复签证;
已下料或购料的,要签写淸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情况等。
3、停工损失。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电、停水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造成的窝工、材料租赁、机械租赁等停工的损失;
对于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致使长时间停工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签证停工的起止日期,现场实际停工日数与工日单价,现场停工机械的型号、数量、规格、单价等,并列出明细表;
对于定额没有规定,如何界定和补偿,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实际情况或参考相同类定额和有关规定來作。
总之,对现场签证把关看似简单,其实并不容易,整个控制过程是甲、 乙双方的一个博奕过程,作为现场签证人员要加强自律意识,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之外的责任事件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签认证明,确保施工承包商的既有利益,也不损害投资建设项目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