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31 浏览次数:0
发布时间:2024-05-3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继续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不断巩固“双减”重点工作要求,减轻学生校外培训压力,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寒假以来,奎屯市“双减”专项小组持续开展寒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培训纪律行为2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奎屯市地王广场四楼违规开展专题培训
1月24日,奎屯市“双减”专项组在检查中发现奎屯市地王广场四楼有学科培训活动。市“双减办”联合社区、社区派出所开展调查,发现一佘姓老师正在组织学生进行物理、英语学科培训。经现场取证、与相关人员谈话,确认佘姓老师组织学科培训违反了国家“双减”政策,该校非法办学属“无证”经营,事实清楚。
2.奎屯市金地市场东门教育综合楼三楼左侧
1月26日,接到举报,奎屯市金地市场东门教育综合楼三楼左侧有非法举办学科培训。“双减”办公室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对举报地点进行检查核实,发现培训现场确实在举办学科培训,室内摆放有课桌椅、学科书籍。经现场取证并与相关负责人陈某谈话,确认租用6间教室举办学科培训,陈某举办学科培训违反了国家“双减”政策,非法办学属“无证”经营,事实清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现对上述培训场所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责令该隐形变异的非法学校立即停办,并下达《停办通知书》;二是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举办者的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批评教育;三是撤离现场学生,并责令举办者要求学生家长退还已支付的培训费用并提交退款收据。
后期,全市“双减”专项组将继续加大对“隐形变异”“无证”违法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将进行查处和举报。奎屯市教育局、社区、派出所、市场监管局也将继续关注和走访上述违法办学行为,并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进一步核查处理。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主动向“双减”工作领导办公室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举报电话:
元旦春节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防控要点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市属学校: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出行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社区防控、加强对外防控”的总体思路,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冬春防疫线,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封闭管理要求
坚持“非必要不进校园”原则,严格管控人员和车辆进出,严格核实登记身份信息,严格实施体温检测,确需进入的车辆要严格消毒。
2. 如无必要,请留在家中,并评估是否返回西安
全校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得离开咸宁,如因特殊原因需离开咸宁,返回咸宁后须向学校报告并接受安全评估,否则不得复学或复工。
3.严格执行卫生监测制度
学校、家长要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监测,加大对有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境外输入人员、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咸返咸人员的主动筛查力度,特别是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制度和早中晚巡查制度,不得敷衍了事。
4.搞好学校环境卫生
各学校要全力搞好环境卫生,确保校园整洁。学校要坚持每天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浴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和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运垃圾,对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5.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在线教学和作业时间,保护学生视力。指导学生适度科学运动,均衡营养饮食,合理安排作息,提高身体免疫力。
6. 所有大型集会将被取消
咸宁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取消集体拜年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鼓励更多举办线上会议,严格控制必须举办的线下大型会议活动场次和规模;组织或举办50人以上会议,特别是有境外、外省等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会议,制定防控方案,严格预防措施。
7.加强安全检查巡查
一是放假前要对学校水、电、气、校舍、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
二是假期期间,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对校园、校舍、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巡查、检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发现损坏或者其他问题,要及时维修,确保师生到校后能够正常使用。
三是学校领导要定期抽查,确保巡视检查责任落实到位。
四、公司大巴、校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加盖公章,钥匙交由公司管理;严禁公司大巴私用。
咸宁市教育局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元旦将至
春节将至
员工流动率高
我们怎样才能预防自己的疾病?
看下图就明白了
一起来了解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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